弦商:推进“三种类型”规模经营

来源:开云体育官方入口    发布时间:2024-03-07 14:21:12

  农业的规模经营是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农民收入的重要方法,也是现代农业生产体系的重要组成和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体现。

  前者主要是指农民这一农业经营主体的规模经营,与土地关系更密切,而后者主要是指工业公司的规模经济,与资本关系更密切。

  我国人多地少、农业类型多样,农民从事农业的规模经营必须注重适度性和多类性。

  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本质是农业经营者的比较利益,这种比较利益是从事一定经营规模农业主体的机会成本。

  比较利益具有动态性,随着农业和非农产业经营者收入水平的逐步的提升,农业的适度经营规模会有逐步扩大的趋势。

  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重要性在于过小的经营规模不利于农民增收,不利于农民从业积极性的激发,但过大的经营规模也有一定的可能导致农业经营粗放化所导致的农业资源利用效率的降低,以及农业经营者相互收入的失衡。

  在农业经营规模适度性的基础上,要很重视农业规模经营的多类性,不能仅以土地经营规模作为唯一衡量标准。

  一是偏向于土地密集型的农产品,主要以粮食等大宗农产品为主;二是偏向于资本密集型的农产品,主要以加工农产品和设施农产品为主;三是偏向于劳动密集型的农产品,主要以蔬菜、水果、茶叶和养殖类产品为主。

  在这三种类型农产品中,土地密集型农产品的规模经营主要根据土地与资本的匹配关系;资本密集型农产品的规模经营主要根据投入的不变成本和变动成本的匹配关系,而劳动密集型农产品的规模经营主要根据劳动和资本的匹配关系。

  如果从农业规模经营与经营者的比较利益关系看,农业的规模经营还可以跳出第一产业的农业。

  农民能够最终靠向下游延伸的产业化经营和多功能发展,实现纵向延伸和多功能发展的农业规模经营。

  总之,推进农业规模经营,既要从比较利益原则出发,把握规模经营的适度性,又要从农产品和农业的多样化特性出发,注重农业规模经营的多样性,实现农业规模经营的适度性和多样性的统一。